一、认真贯彻落实党和国家有关老干部工作和老龄工作的方针政策,贯彻执行中央、省委、省委老干部局以及学校有关老干部工作和老龄工作的各项决策部署。
二、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》等法律法规维护离退休教职工的合法权益,及时解决或反映离退休教职工的合法合理诉求,维护学校及社会的和谐稳定。
三、依规落实离退休教职工的政治待遇、生活待遇和医疗待遇,用心用情用力做好服务管理工作,在全校营造敬老、爱老、助老氛围。
四、教育引导离退休教职工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,实施文化养老工程,办好老年大学,组织开展正能量活动。
五、掌握离退休教职工队伍情况,开展送温暖活动和解困帮扶工作,增强离退休教职工的归属感。
六、为离退休教职工继续发挥作用创造条件,指导、支持、配合各老年组织开展工作。
七、不断完善服务管理制度,抓好职工队伍业务学习和培训。
八、管好用好工作经费、资产和活动场所。
九、强化党风廉政建设,实行民主管理,推行处务公开,主动接受监督。
十、加强领导班子建设,支持配合处党委工作,协作完成各项目标任务。
十一、完成上级安排的其他工作任务。
(2025年9月修改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