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据《中国共产党章程》《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》《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》《中国共产党党内关怀帮扶办法》等党内法规、规章,结合离退休人员党建实际,制定本职责。
一、学习宣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,落实上级及学校党委决策部署,落实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,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。
二、履行党建主体责任,加强党组织和党员的思想建设、组织建设、作风建设、纪律建设,严格党内政治生活,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。
三、围绕政治过硬、业务精湛、作风优良、清正廉洁要求,加强党政领导班子建设。
四、指导党支部工作,强化党支部建设,发挥好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。
五、加强对党员的政治关怀、人文关怀与物质帮扶等关爱工作,增强党员的荣誉感、归属感、使命感。
六、发挥离退休教职工党员的政治优势、经验优势和威望优势,支持其继续发挥作用,为学校的建设发展和社会建设贡献力量。
七、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,开展党风廉政宣传教育,完成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任务,为处纪委履行监督职责营造良好工作氛围。
八、协助做好关工委工作。
九、积极支持、主动配合处行政履行工作职责,提高学校离退休工作的质量和水平。
十、完成上级安排的其他工作任务。
(2025年9月修改)